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第四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产合组〔2017〕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河南省高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前三届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省级试点项目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产合组〔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意向者请于4月13日前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陆系统自行填报科技成果,填报流程请与科研部联系。 三、有意向者请填报“第四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调查表”(附件1)及第四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附件2),4月13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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