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关于加强科研实验室返校后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935

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返校后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各类各级科研项目顺利推进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结合学校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返校后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前准备

()实验室消毒

各科研实验室根据不同性质的实验室和环境条件,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进行日常消毒。

第一,保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室内无垃圾、食物残渣、各类杂物等;

第二,每天实验前和实验期间必须开窗通风,每日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以保证室内通风、空气清新。 

第三,有紫外灯消毒的实验室,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使用频次和消毒时间。

()设施设备消毒

凡实验室公共设备,必须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验设备的特点和使用频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防水的设施设备(实验台、桌、椅凳、柜橱),可用1%过氧化氢湿巾或75%酒精或有效氯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时间为10-30分钟,每周1-2次;不防水的设备可用医用酒精或相关的消毒制剂处理;频繁使用的操作按键、按钮、操作盒(器)、键盘等可用75%酒精擦拭。

()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实验负责人对实验室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环境,如墙面、地面、门窗等有无破损;水、电、气、排风等设施有无故障;实验桌台、椅凳、柜橱等实验家具有无损坏;消防器材功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联系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实验室能正常、安全、有序投入运行。

二、准入管理

1.各科研实验室在做好复工准备后方可允许实验人员进场开始实验。工作期间,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

2. 进入实验室应佩戴口罩

3. 各实验室应坚持“错峰”原则,控制人员密度,配备相应防护设施设备,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原则上无实验项目不进实验。

4.从重点疫区返校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或已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治疗,不准擅自进入实验室;

5.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必须报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

6. 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第一课,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消毒等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场所内的实验安全与疫情防控安全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向学校报备个人健康信息。

三、       强化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1.各科研实验室应强化疫情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工作,明晰责任,若发现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咳嗽、发烧、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病症,必须立即终止实验到医院就医,并及时上报学院。

2. 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尤其须注意低熔点易燃易爆溶剂,例如消毒酒精,使用不当容易产生闪爆。

3. 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尤其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实验用动物和病原微生物等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科研实验室防疫和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具体安排、实施、整改。望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复工前准备,确保实验室符合疫情防护安全和实验室安全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和安全运行环境,保障科研实验正常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