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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119

各院(系、部),书院: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科学基金总体工作部署,发布《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通告,及时按照通告中所述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各院(系、部),书院须于202135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由科研部统一审核后再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邮箱:sqxyk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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