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当前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应用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644)文件(附件3),为鼓励科技创新,培养应用型科技人才,促进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转型提升,为学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更好地完成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的科研工作目标,现组织开展我校应用性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应用性课题的选题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主动开展应用研究;紧密围绕校级科技创新团队研究领域开展研究;结合地方行业企业需求开展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研究;结合地方特色进行的资源挖掘整理研究,以及为各级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咨询、决策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主持人要求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职工;校级骨干教师、骨干管理干部、青年教师系统化培养优秀教师优先资助;

2.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二)其他要求

1.课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院(系、部)、书院对本单位承担的课题负有管理责任,支持课题负责人工作,保证课题组人员稳定和研究条件的落实,确保研究进度和质量。课题组人员完成任务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科研业绩考核。

2.为确保课题完成质量,每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的申报。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必须有行业企业人员参与。

4.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与学校签订项目协议书,以此作为拨款和年度检查的依据。

5.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

6.课题组人员须恪守科学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

三、立项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填写《校级应用性课题申请书》附件1,经院(系、部)、书院审核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科研部;

2.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并确定资助额度;

3.遴选结果OA公示无异议后提请院务会审核、批准立项。

四、材料报送

1.材料受理截止日期:102212点前。

2.报送材料:附件1及附件2的纸质版各1份(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齐建利 

电话:0373-7412020  17611499893

邮箱:sqxykyb@163.com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应用性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 申报单位汇总表.doc

    附件3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