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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12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经研究设立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并启动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2):

一、项目设置

重点研发专项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研发一批新产品,转化一批新成果。重点研发专项分为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省财政资金以前支持为主,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分期拨付经费,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百万级,个别重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要求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1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1930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即20221月—202412月。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项目为成果转化类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果应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且产权归属清晰、无法律纠纷,处于中试熟化阶段或产业化开发前期,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完成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

2.新药类项目须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且获得报产受理通知书;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生物医药健康产业领域中涉及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由具体开展该研究的正规临床机构出具伦理审查意见;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行政许可。

3.申报单位与成果权属者不一致时,双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许可等协议。

重点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计划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

(四)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合作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158:00112017:30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邮箱:sqxyk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