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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2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1 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3):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 年第 1 号)(附件2)。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认真审查后,于20211029日前随申报情况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以及推荐文件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部。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情况表用Office Excel格式)一并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邮箱:sqxyk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