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及202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信息收集工作,实现学校科研成果动态化管理,确保硕士点建设及条件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根据学校科研专项奖励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已立项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获批的平台、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国家或行业标准、被采纳的科研报告、新药证书、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成果、信息。
二、科研成果起止时间
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专项奖励)
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科研成果信息收集)
三、统计要求
1.各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严格审核后,集中提交。
2.一个成果只能登记一次,对于跨单位的各类成果,限由第一作者单位申报,包括通讯作者的成果。
3.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如下:
2021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奖励列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2022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具体通知要求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最晚于2022年6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联系人:齐建利
邮 箱:sqxyky@sqmc.edu.cn
联系电话:0373-7412020 17611499893
五、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差、漏,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教师个人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完整。
3.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已报过的科研成果请勿重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