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专项奖励及202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信息收集工作,实现学校科研成果动态化管理,确保硕士点建设及条件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根据学校科研专项奖励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已立项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获批的平台、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国家或行业标准、被采纳的科研报告、新药证书、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成果、信息。 二、科研成果起止时间 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专项奖励) 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科研成果信息收集) 三、统计要求 1.各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严格审核后,集中提交。 2.一个成果只能登记一次,对于跨单位的各类成果,限由第一作者单位申报,包括通讯作者的成果。 3.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如下: 2021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奖励列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2022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具体通知要求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最晚于2022年6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联系人:齐建利 邮 箱:sqxyky@sqmc.edu.cn 联系电话:0373-7412020 17611499893 五、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差、漏,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教师个人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完整。 3.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已报过的科研成果请勿重复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