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 二、结题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及经费决算表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结题时间。省厅将在2023年10月底、12月底分两批集中开展结题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查清是否有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项目后,2023年9月22日前向科研部报送人员信息,届时再开展结题清理。 (二)结余经费。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晶晶 15736790695 电子邮箱:sqxyky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