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新乡市决定开展本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依托单位资质证明(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等); 3.申请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登录“信用中国”下载,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报送时间前一周以内); 4.研发固定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聘人员需提供聘请证书; 5.10万以上仪器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事业单位近三年研发投入明细表; 7.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8.承担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合作协议; 9.获奖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10.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或合同; 11.标准制定的批件或相关证明; 1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按照目录、申请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5年”),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以“单位+中心名称”命名)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二、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下午5:00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836164868 电子邮箱:sqxyky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