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方案》(院发〔2016〕52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6〕44号)文件规定,现将校级科技创新团队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7年立项的校级科技创新团队
2.2018年立项的校级科技创新团队
二、结项提交形式
需要结项的校级科技创新团队按照要求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1)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提交结项材料,结项以答辩形式进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果提交形式
成果按照申报书预期成果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成果署名须为团队成员。
四、提交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时的申请书、附件1、附件2、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部。各单位请于10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齐建利
邮 箱:sqxyky@sqmc.edu.cn
电 话:17611499893 0373-7412020
五、材料审验
各单位负责人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单位负责人按照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项目结项的审验质量,将作为学校申报科研项目、科研管理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表.docx
附件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科学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docx